為規范信用調查評審人員執業行為,制訂本守則。 1、前期聯系 1.1不承諾調查評價結論,不承諾信用等級; 1.2所有業務
為促進被評價企業接受社會監督和提高自律水平,體現公開、公正原則,進一步規范企業信用評價工作,制訂本規程。 1、公示條件
為規范已經接受過本中心信用評價的企業對信用等級的復評工作,制訂本規程。 1、適用對象 1.1因信用等級證書有效期已經超
為了加強已實施的信用調查評價服務工作中相關資料檔案的管理,制訂本規程。 1、檔案分級管理規定 企業信用調查評價檔案實行
《企業信用管理與調查評價手冊》編撰完成并獲國家版權局審核登記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登記號:2006-A-05462
為具體確定企業信用等級,制訂本標準。 1、方法 1.1 用計分法評定企業信用單項得分和總得分; 1.2 用分數區段法確
為標示企業信用等級,統一解釋其含義,制訂本標準。1、等級劃分標準1.1本標準規定的信用等級采用國際、國內通行的“四等十級
1、企業信用調查評價服務宗旨企業信用調查評價服務應體現以下宗旨:a)樹立企業信用形象,提高誠信企業知名度,增強企業競爭力